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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information / 招/投标信息

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托管资产维护维修施工年度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5 11:47:28 来源:本站点击率:

1.招标条件

 为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托管资产维护维修施工年度合作单位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10月—2020年12月托管资产维护维修施工年度合作单位招标

2.2项目地点:C4组团、老建设工程、麓谷锦园会所、大陶办公楼、管委会副楼及门面、麓谷标志坐标10楼、高级人才公寓R11栋103房、保障房剩余非住宅商业、乔治海茵茨项目预留厂房等集团公司托管资产房屋,总面积约6.9万平方米。

3.3  资金来源:租金收入中列支

2.4  招标范围:对C4组团、老建设工程、麓谷锦园会所、大陶办公楼、管委会副楼及门面、麓谷标志坐标10楼、高级人才公寓R11栋103房、保障房剩余非住宅商业、乔治海茵茨项目预留厂房等集团公司托管资产房屋(约6.9万平方米)和配套设施设备的房屋漏水、拆除修缮、给排水、消防、设施设备等工程施工。

2.5 招标合理价:100万元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2.7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的单位不进入评审。

2.8  合作期限:2019年10月—2020年12月

2.9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0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规定保修。

2.11 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按实结算的方式(工程量按实际发生数量计量),每季度结算一次。

2.12 本项目约定付款方式:

(1)每季度工程结算书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支付至工程结算金额的97%;

(2)工程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如无质量问题或其他争议,且经审计部门终审后付清,不计利息。

(3)工程款按双方约定帐号支付。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法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

2.1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5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含社保查询网址及有效的查询密码);

3.7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入围方法

4.1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在10家(不含)以上时,在开标会现场对投标人进行身份验证后,从验证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抽签方式选择10家单位入围,再对抽取入围的10家投标人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评审,未入围的单位不进入评审。当验证合格的的投标人少于10家(含10家)时,则全部入围。

4.2进入入围的投标人,由长沙高新控股集团监委、招标人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抽签法进行两轮抽签。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人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投标人根据顺序号抽取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长沙高新控股集团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人。

4.3 通过随机抽取的号码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进行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

4.4 随机抽取时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出席抽签会议,视为自动放弃随机抽取资格。

5.投标保证金: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于2019年10月 15日在长沙高新控股集团网站“招商引资”栏中发布。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5 日至2019年10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高新控股集团网站网站下载询价公告及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10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质疑函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447067826@qq.com),过期不予受理。邮件是否发送成功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进行回复,敬请获得邀请公告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科技金融大厦23层大会议室)。同时递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未按时送达者视自动弃权处理。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以下要求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用文件袋集中包装,密封贴封条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省外企业入湘备案证明资料(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

 (5) 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3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备注:上述规定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供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应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用文件袋集中包装,密封贴封条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需密封,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部门为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13467582626


                                                                                2019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
附件:报价书.doc